2007年5月2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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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参政面面观
慕毅飞

  据统计,温州市现有的500余名律师中,有市人大代表7名、市政协委员11名,比例超过3%。尤其是在人大、政协会议和政府的各项征询活动中,律师往往有不俗的表现。律师参政,成为颇受关注的现象(5月18日《浙江法制报》)。
  从目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产生来看,律师主要是经由民主党派、社科联等界别推出的,尚无独立的律师界别,因而不存在名额分配上对律师的照顾与倾斜。正因如此,律师参政成为受人关注的政治现象,这本身就值得研究。
  从职业素质来看,律师往往具备两个显著特点:一是善于分析,二是善于表达。在参政议政的实践中,既善于分析又善于表达的律师,往往表现得出类拔萃。而律师的从业特点,则决定了他们有大量接触社会的机会,能广泛地了解各种各样的社会现象,也能深入地思考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。再加上律师的从业秉性和职业习惯,敢于声张、不吐不快、重视文本、长于字斟句酌……在别人嗫嚅欲语的时候,律师往往敢先声夺人;在别人言不及义的时候,律师往往能一语中的。尤其是各类文件的讨论,律师的发言,往往针对性很强,极具参考价值。所以,从参政议政的素质要求看,律师无疑是比较合适的人选。也许正因为这样,律师才会被推选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,而且也容易在人大和政协会议期间受人关注。
  律师参政,除了律师本身具备参政所需的素质,更重要的还是人大、政协的工作越来越需要来自法的支持——不仅议事的过程要合法,决议的程序要合法,通过的文件内容要合法,实践民主监督的整个过程,更离不开法的指导。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的推进,给律师参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;同时,律师参政也为民主化和法治化的提升增添了活力。
  与其他行业的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相比,律师在政府咨询和行政监督中,往往也能发挥独特的作用。在人大、政协闭会期间的活动,律师依然比较活跃,这是律师参政的另一个突出特点,也是民主化、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的一道风景。
  当然,律师毕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角色,律师参政,不仅要经受精力牵制较多、业务有所影响的考验,更要确保公域、私域切割清楚,切不可利用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身份来影响自身业务。否则,不仅会影响律师参政的公正性,也会影响其自身职业的公平性。这也是我们对律师参政的合理期待。